根据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(川大研【2012】94号)有关规定,经学科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,2013年我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:
一、 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:
2013年4月3日,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逸夫科学馆224综合管理办。
1.报到、审查资格:08:30~08:50
2.笔试:09:00— 11:00 C语言
12:30— 14:30 综合
3.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(交叉进行):
15:00— 18:00 面试
4.体检:
体检时间:3月18日— 4月10日(限工作日)下午14:30 — 17:00
体检地点:望江校区校医院
注意事项: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;4月5日16时前交回224综合管理办。
5.注意事项:
复试不收费。
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二代身份证)、毕业证和学位证(应届生带学生证)以及本科成绩单(盖鲜章,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)。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。
二、 成绩计算方法:
复试为差额复试。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,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,面试占60分,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,笔试、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。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,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加权公式:S总=(S初/5)×50%+(S复/2)×50%
三、 咨询电话:028-85412159
四、 复试说明:
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。
视觉合成图形图像技术重点学科实验室综合办公室
2013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