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(川大研【2012】94号)有关规定,经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,2015年我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:
一、复试时间安排:
1.报到、审查资格:
报到时间:2015年5月8日9:00-9:20
报到地点:实验室综合管理办公室(逸夫科学馆224室,电话85412159)
2.复试:
复试时间:2014年5月8日9:30-17:00
复试地点:实验室会议室(逸夫科学馆233室)
3.体检:
体检时间:5月7日—5月14日工作日下午14:30-17:00
体检地点:四川大学校医院(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)
体检表交回:5月14日16点前交实验室综合管理办公室
二、复试报到所需材料:
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二代身份证)、毕业证和学位证(应届生带学生证)。
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。(复试不收费)
三、成绩计算方法:
复试为差额复试。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。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加权公式:S总=(S初/3)×50%+S复×50%
四、复试要求及名单:
初试总分200分及以上,名单如下:
林毅、汪归归、郭九霞、戈文一、谭诗涵、王晟、毌攀良、陈楷民、段美军。
五、举报受理渠道:028-85471299
实验室综合管理办公室
201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