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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

日期:2015年09月21日 编辑: 点击:

为做好推免生的招生工作,根据《四川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》,现将视觉合成图形图像技术重点学科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国家建设服务,身体健康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2.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。

3.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。

二、接收专业、人数

实验室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。专业、人数等详情请查阅《四川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》,网址为:http://yz.scu.edu.cn/sszyml/tmsml

三、申请、复试、录取程序

1.基本原则

实验室按照“先申请、先审核,择优选拔,额满为止”的原则,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。

2.申请

申请方式有以下两种:

1)即日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期间,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下载填写“资料下载”栏内的《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》并发至邮箱wuzhihong@scu.edu.cn

2)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后(9月28日左右),符合申请条件者在该网站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填报我院专业志愿,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tm。

3.复试

实验室获悉申请信息后,经专家组资格预审,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。

4. 考生复试面试时需交验的书面材料

1)学生证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2)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原件及复印件;

3)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。

5. 录取

凡通过复试且被实验室接收的申请人,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发布待录取通知,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,须在12小时内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确认录取,否则视为放弃。

四、奖助学金

实验室接收的推免生均可享受二等及以上奖助金,详见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》http://gs.scu.edu.cn/newDetail.aspx?ID=1951。

五、咨询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吴老师

联系电话:028-85412159 18080169981

Email:wuzhihong@scu.edu.cn

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:http://yz.scu.edu.cn/

六、举报受理渠道

综合管理办公室:028-85471299

七、其他事项

1.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不予录取。

2.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3.申请人目录查询、信息注册、上传照片、缴费、填报志愿、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上进行,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、登记表,不再进行现场确认。

4.违规违纪者、学术不端者、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。已经拟录取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
视觉合成图形图像技术重点学科实验室

2015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