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(川大研【2012】94号)有关规定,经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,2016年我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:
一、复试时间安排:
1.报到、审查资格:
报到时间:2016.5.13上午8:50
报到地点:实验室综合管理办公室(望江校区东区逸夫科学馆224室)
2.复试:
复试时间:2016.5.13上午9:00-12:00;下午13:30-18:00
复试地点:实验室会议室(望江校区东区逸夫科学馆233室)
3.体检:
体检时间:5月5日—5月24日工作日下午14:30 ~ 17:00
体检地点:四川大学校医院(自备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)
体检表请于2016.5.20前交回到望江校区东区逸夫科学馆224室或223-1室。
二、复试报到所需材料:
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二代身份证、军官证)、毕业证和学位证(应届生带学生证)。
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。
三、成绩计算方法:
复试为差额复试。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。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加权公式:S总=(S初/3)×50%+S复×50%
四、复试收费标准
复试不收费。
五、复试名单:陈俊逸 段美军 侯明正 王江 杨善敏 张心言
六、咨询联系方式:028-85412159
七、举报受理渠道:028-85471299
注: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
实验室综合管理办公室
2016年5月5日